發佈單位:消防局
業務分類:
生活分類:
承辦人員:林美延
聯絡資訊:防災企劃科7662911#5810
簡答(100字以內):可以透過電話(含市內電話、行動電話及公用電話)直撥「1991」付費電話,依語音操作指示,輸入「約定電話」後,進行錄音留言報平安;其親友可透過電話撥「1991」,輸入「約定電話」後,即可聽取錄音留言。
詳答:(可參考便民服務網頁─申辦服務─申辦項目內容)
近年來全球氣候急遽變遷,除了地震,台灣每年必需面對颱風的威脅,每當重大災害發生的時候,非災區民眾為了關心家人互報平安的電話大量湧入災區,造成電話線路不通或壅塞。
所以內政部消防署參考日本 171 語音信箱系統,從98年起開始規劃適合我們國家使用的「1991報平安留言平台」,這個平台「1991報平安語音留言專線」及「1991報平安網路留言板」,大家可以透過市話或手機直撥「1991」,留言給親友互報平安,1991專線可提供每小時 20 萬通的高電話容量,能有效的紓解災難發生時,報平安的話務量!
一、開放時間: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以下簡稱應變中心)開設時,經研判有開放必要者,適時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災害專區。
(一)風災:
1、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經內政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暴風圈將於十八小時內接觸陸地時。
(二)震災: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內政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1、中央氣象局發布之地震震度達六級以上。
2、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亟待救助。
(三)水災:
1、中央氣象局連續發布豪雨特報,二十四小時累積雨量達二百毫米以上,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中央氣象局發布超大豪雨特報且二十四小時累積雨量達三百五十毫米以上,或中央氣象局解除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後,仍持續發布超大豪雨特報,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四)其他災害:詳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二、約定電話:為方便親友記憶使用,請事先約定好電話號碼,以家戶電話(含區域號碼)或手機號碼為佳。如為市話02-2344-xxxx,請按 022344xxxx;如為行動電話0901-216-xxx,請按 0901216xxx。